各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加快专业结构优化支持服务制造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申报数额
可增设备案类和审批类专业基础指标不超过5个。鼓励各学院根据需要设置目录外专业,目录外专业不占基础指标。若申报专业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2019年)》),则学校须调整或撤销相应数量已有专业。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充分考量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认真对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组织开展专业调研论证,并填写专业申报材料(见附件4)(注:所申报专业若不符合国家标准,尤其是关键指标,请勿申报),并于6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李慧玲老师电子政务。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