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29号)文件(附件1)要求,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自纠
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点,对危化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自查。按照《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附件3)要求,撰写自查报告。
二、学校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教务处、国资处、科技处、保卫处等部门,对各学院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杨涛。联系电话:82361175。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29号).pdf
附件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doc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