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浏览次数: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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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29号)文件(附件1)要求,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自纠

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点,对危化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自查。按照《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附件3)要求,撰写自查报告。

二、学校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教务处、国资处、科技处、保卫处等部门,对各学院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学院于1030日前自查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杨涛。联系电话:82361175。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29号).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doc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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