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276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教学司函〔2019〕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数据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2019级、2020级全体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核准信息项目主要包括学生的学号和姓名。

2.补录信息项目主要包括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补录信息时,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身份证号码中若有X,需大写。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附件)纸质版需要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资料发至教务处学籍科负责人电子政务。(地点:求实楼二楼2009室,联系人:方帆,电话:82360387)。

2.如实填报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填报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如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3月19日后尚未填报父母身份证信息的视为放弃填报,本年度学校不再予以补录。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到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保证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hjc老黄金城官网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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