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5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项目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作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种类
(一)申报范围
学院可从2018至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进行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申报与推荐。
(二)申报项目种类
1.学术论文。学院从依托创新训练项目撰写的学术论文中遴选优秀论文予以推荐。
2.改革成果项目。学院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
3.创业推介项目。学院从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遴选5项目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评选。
二、项目遴选与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遴选与推荐项目,并填写相应的推荐意见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组织推荐的学术论文按格式要求(附件5)进行修改。
(二)各学院参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负责对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三)各学院须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电子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教务处江萍老师。
三、其它事项
已入选参加过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不能参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江萍,电话:82362277。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
2.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3.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4.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