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8级在籍学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的图像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网上注册,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必须参加集体采像,不得缺席。
二、图像采集分四组进行,按顺序进行拍摄,拍摄地点为求实楼一楼报告厅,具体分组安排、拍摄顺序等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拍摄要求:
按“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2017年12月12日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的文件要求,参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拍摄:
1)正面免冠像拍摄,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散发束好,不得扎丸子头;
2)常戴眼镜者可佩戴不反光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及美瞳,镜框不得遮挡眉毛眼睛;
3)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禁止化妆(包含涂抹口红);
4)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浅蓝色);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绿色上衣;尽量避免复杂图案、条纹,有领有袖为佳。
5)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嘴唇自然闭合。
6)自行整理好仪表(衣服、发型),拍摄完成后非拍摄技术原因不得替换照片。
2.参加采像的同学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入场,刷身份证拍照,否则无法拍照。
3.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应提前15分钟到达采集现场,做好采集的准备工作,并由班干带队按预定时间、排队进入预定组进行图像采集。
4.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2018级在籍学生,因个人原因未采集图像、未及时核对而影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作与网上注册的,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